创业贷款办理程序
01.确认启动资金(4万左右)和担保人,并落实资金。
02.贷款申请人向居住地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提出书面申请(贷款申请书、创业计划书),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按有关政策予以受理并进行相关创业情况和信用情况的调查。(弄清楚需要哪些资料和证件)。
03.确认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是否有同意意向,如有,则租门面,签订租赁合同(索取房产证复印件);转户口,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自主创业证;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
04.与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联系,向其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就业失业登记证等证件。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发放相关表格,贷款申请人进行填写,做好申报登记。
05.社区初审后,贷款申请人携相关资料到市劳动就业局审核后回交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将贷款申请人户口、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就业失业登记证等资料建档并报送区劳动就业局。
06.区劳动就业局将有关资料收集审核后,定期与市劳动就业局和市担保公司汇报。市担保公司、市财政局、市就业局组织有关人员对申请资料及经营情况进行核实,并确认贷款额度后通知贷款申请人所在的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
07.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通知贷款申请人到市人力资源市场小额担保贷款窗口领取财政贴息表格并到市财政局复核办理贴息手续。贷款申请人到市人力资源市场小额贷款窗口办理有关放贷及反担保手续。市商业银行按市担保公司通知为贷款申请人放款。
(贷款申请人经信用社区或公务员担保的,可经住所地社区申报登记后,直接到市人力资源市场小额担保贷款窗口办理小额担保贷款手续,并免除其反担保手续。)
自主创业证
●申领办法:符合条件的申领者首先要写一份申请书,再附上毕业证、身份证及各自的复印件和就业报到证。(一寸照片两张、户口本)然后到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由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申请审批表》。其中师范类毕业生到市教育局申请办理,非师范类毕业生到市人事局办理。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对申请人情况进行登记,并依据学校提供的档案进行核实。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自主创业的毕业生免费发放《自主创业证》。(有的地方可能在劳动局的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在办理报到、落户手续后,可申请办理《自主创业证》?)(本人档案需移交到人事局毕业办?)(落户本地的外地生源应届毕业生可以申请吗?)
●毕业生在择业期内自领取《自主创业证》之日起三年内有效。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主创业证》由本人保管。被用人单位录用的,交由用人单位保管;各有关政策执行部门,在为毕业生办理享受优惠政策手续时,要在《自主创业证》上,注明优惠的内容,减免额度和享受的时限。
●发放权限 :《自主创业证》实行属地化发放,《自主创业证》核发权属于县以上(含县,下同)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未经县以上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验印的《自主创业证》一律无效。 各市所辖的县、区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也可依照上述程序向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申请领取《自主创业证》。
●毕业期不超过两年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在无业情况下,打算自主创业均可以申请办理。该证有效期三年,但每个申办人只能办理一次。同时,在大学生自主创业期间,还拥有重新选择就业的权利。
注:
①本地生源毕业生未报到,未签过单位的携带报到证;
②本地生源毕业生未报到,已签过单位的携带报到证及原单位出具的退函;
③本地生源毕业生已报到,做直接人事代理的,携带人事代理手册;
④本地生源毕业生已报到,签过单位的携带原单位出具的退函;
⑤外地生源毕业生符合“先落户,后就业”条件的,在报到落户后携带人事代理手册;
⑥外地生源毕业生签过单位的,携带原单位出具的退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