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温州市府办获悉,温州市将每年安排1500万元,奖励温州市实施质量和品牌战略的各类企业、组织。获得国家质量奖的企业,将重奖150万元。
据介绍,1500万元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奖励登记住所在温州市域内,实施品牌培育、创建和管理的各类企业和组织。
据了解,获得国务院所设国家质量奖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50万元;获得省政府质量奖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0万元;获得市长质量奖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首次获得中国世界名牌产品称号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0万元;首次获得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或建筑工程“鲁班奖”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首次获得农业部中国名牌农产品、商务部中国出口名牌产品的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首次通过国家级“重合同、守信用”评定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
此外,承担国际标准化组织的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或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组组长工作的单位;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制订工作的企业或单位;获得国家标准创新贡献一、二、三等奖的企业或单位,也将一次性给与5万~30万元不等的奖励。
从温州市府办获悉,温州市将每年安排1500万元,奖励温州市实施质量和品牌战略的各类企业、组织。获得国家质量奖的企业,将重奖150万元。
据介绍,1500万元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奖励登记住所在温州市域内,实施品牌培育、创建和管理的各类企业和组织。
据了解,获得国务院所设国家质量奖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50万元;获得省政府质量奖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0万元;获得市长质量奖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首次获得中国世界名牌产品称号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0万元;首次获得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或建筑工程“鲁班奖”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首次获得农业部中国名牌农产品、商务部中国出口名牌产品的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首次通过国家级“重合同、守信用”评定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
此外,承担国际标准化组织的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或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组组长工作的单位;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制订工作的企业或单位;获得国家标准创新贡献一、二、三等奖的企业或单位,也将一次性给与5万~30万元不等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