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决定:所有工作满八年的员工在2008年元旦之前,都要先"主动辞职",然后再与公司重新签订劳动合同。这就是人们所说的"万人辞职"事件。出现任何事件都会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人们对"万人辞职"众说纷纭、褒贬不一不足为怪。
笔下高度评价华为的这一决定。华为此决定的显著特点可以用"三不一求"来概括:一不违法,因为目前国家新的《劳动合同法》还没有正式实施;二不消极,因为此举有点儿像党员重新登记,表面上是辞退广大员工而实质上是优化员工队伍;三不薄情,因为有辞退员工补偿措施,并且标准定得不低;追求的就是保持并增强企业活力。
企业活力决定企业生产力和企业竞争力。一个企业只有保持并不断增强活力,才能保持并不断增强生产力和竞争力。一个充满活力的企业,就是广大员工具有高度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企业。企业活力不是体现在少数人身上,而是体现在广大员工身上。积极性就是不讲条件、不怕困难、不甘落后,主动性就是不满足于完成上级布置的工作任务,创造性就是追求创新。一个企业,只有广大员工具有高度的"三性",才能创造市场奇迹,才能战胜强大竞争对手。
企业活力不是天上掉下来的,而是通过采取体制、机制、文化等许多方面的必要措施激发出来的。华为做出这一决定就是为了激发企业活力。他们知道如果不这样做,诸如贪图安逸、不思进取、因循守旧、倚老卖老等不良习气就会在企业内滋长蔓延,而这些不良习气是与迸发活力背道而驰的。
华为做出这一决定的确让人吃惊。这也难怪,因为华为是一个著名的创新型和成长型企业,现有先进机制本来就使许多企业感到高不可攀,更何况推出一项"万人辞职"的新举措呢!我们对华为在人事制度改革方面推出的这项新举措应该充分理解。人所共知,只有采取非常措施才能干成非常事业。华为是全球领先的下一代电信网络解决方案供应商,实施的是全球化战略,面对的是全球竞争,如果不在企业活力建设方面与众不同,怎能在全球信息化领域出奇制胜、略高一筹呢?
中今中外,任何先进举措都难称百人心。由于思想认识、即得利益、忧虑未来等方面原因,少数员工不赞成或公开反对华为做出的这一决定是很有可能的,也是很正常的。为了维护企业整体利益和长期利益,为了在振兴中华事业中多做贡献,华为也只能难为他们了。当然,为了顺利推动这项人事制度改革,应该克服的工作缺点必须克服,应该做好的沟通工作必须做好。这就是说,华为在科学发展与和谐发展方面都面临新的考验。
我们作为旁观者,不仅要密切关注这个事件的发展动态,而且更要善于从中悟出一些道理来。笔下悟出了这样一个道理,即凡是成长型、创新型企业都重视活力。广大企业都应该向华为学习,从实际出发通过采取各种措施努力保持并增强活力,借以保持并增强生产力和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