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谈判协议的鉴证是指国家有关合同管理机关,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申请,依据国家法律、法令和政策,对经济协议的合法性、可行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查、鉴定和证明的一项制度。经济合同是一种法律文件,要保证其合法性、可行性和真实性,仅仅是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同意还是不够的,还要得到国家有关部门的认可,还要经过国家管理部门的审查。这是由于:
第一,鉴证是保证谈判协议合法有效的必要手段。
谈判协议是由协议双方在自原则基础上,互相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签订的。但是,签订的协议是否合法?能否在合法的前提下履行?这就需要通过鉴证和公证来审查、证明,包括审查协议内容是否符合国家的法律、法令、政策的要求,是否符合国家指导性计划的要求,谈判协议的主体是否具有合法身分,是否具有权力能力和行为能力,以及主体身分是否合格等。此外,双方协议的标的物是否是国家允许流通的商品是否会危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利益也是审查的主要方面。
对谈判协议进行鉴证,审查双方当事人的法人资格及交易内容的合法性,可以有效地保证谈判的合法性、可行性,也为在协议的履行中出现矛盾和纠纷的调解与仲裁提供了可能性。
第二,实行鉴证是国家有关进行合同管理的有效措施。
谈判协议的合法性与可行性,不仅直接关系到谈判双方当事人的切身利益,也有一定的社会效益。在我们社会主义国家里,主要经济活动都是在国家的宏观控制指导下进行的,任何交易行为都要符合国家的法令、政策,要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因此,国家必须要对合同的签订及履行实施监督管理,以保证交易活动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例如,鉴证机关有必要审查增多易双方的当事人有没有欺骗行为,代理人是否超越了代理权限与对方签订协议,当事人的履行能力状况是否符合协议内容的要求等。
第三,实行鉴证有利于保证谈判双方有效地履行协议。
履行经济协议的唯一依据就是协议谈判书。因此,协议书是否合法,其条款是否完备,文字表达是清楚、准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是否明确,以及协议的鉴订是否符合法律程序等等,都会直接影响协议的履行,影响协议双方的利益,有时仅仅是一时的疏忽,但却带来难以弥补的损失。例如,我国某公司与港商洽谈购买一批电子表的协议,结果货到港后,被海关扣压,因为电子表属于国家限制流通的商品。公司负责人事后说,如果进行合同鉴证,就不能白白损失28万元。可见,国家有关部门对合同实行鉴证是十分必要的。它能有效地保证经济协议的履行,通过对合同内容的审查,明确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的责任、义务,从而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利于促进谈判协议的履行。因此,一般的经济谈判协议都应该实行鉴证和公证,包括国内经济协议才涉外经济协议。国内经济谈判协议鉴证的范围,按照《关于经济合同鉴证的暂行规定》执行。在我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经济协议鉴证机关。
经济合同的鉴证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如果需要委托他人代办鉴证的,代理人必须持有委托证明。申请鉴证明应当提供经济合同正、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签订经济合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资格证明以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鉴证时鉴证人员在审查有关证明材料的真实、合法性后,在合同文本上签名、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