陷阱一:空手套白狼
现象:一些不法分子,以“零风险”、“万元投入,百万元产出”、“暴利狂赚”等宣传广告,开设空壳公司,骗取投资者缴纳加盟费,然后携款潜逃。
《条例》规定:盟主若要发展连锁加盟,自己至少要拥有2个及以上的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
建议:投资者在投资连锁加盟前,一定要多看看,多了解一些盟主的信息。
陷阱二:隐瞒虚报业绩
现象:有的企业在从事连锁加盟时,本来只发展了2家连锁加盟店,但遇到投资者时,却谎称已发展了几十家,以虚假材料骗取投资者信任。
《条例》规定:盟主与加盟者签订加盟合同之日前至少30天,要以书面形式向加盟者如实披露相关信息。
建议:投资者一定不要怕麻烦,应到商务部、市商委网站查询相关信息。
陷阱三:拿个案吹牛皮
现象:有一些从事连锁加盟经营的企业,连锁加盟店只有个别店的生意较好,但在做广告宣传时,就利用个别店的情况,对外宣称效益多好,欺骗投资者。
《条例》规定:盟主在广告中,若提到了加盟店的经营、效益状况,就必须如实反映所有店的经营、效益状况。
建议:投资者不要轻信广告,一个加盟项目至少要经营1年之后,才有盈利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