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某知名大学商业管理专业的大四学生刘小东等二人为了创业,从同学们手里每人三百元、五百元地借到了2万元,一个月前从中央大街赛丽斯商场6楼“佳佳乐”快餐排档老板手里购买了其经营权并签订了转让合同。不料,接手后才发现赛丽斯商场6楼近期就要转项经营,“佳佳乐”快餐档挡无法续约,等于花了2万元购买来的经营权只能“有效”一个月。刘小东在短短的二十来天里就赔了四千多元。
目前,“佳佳乐”快餐排档原老板杨某已答应退还给刘小东2万元“转让费”。刘小东告诉记者,转让前他曾专门咨询过赛丽斯商场6楼经理,后者明确告知刘小东“可以续约”,并未提及商场近期将要转项经营之事。因此刘小东认为,赛丽斯商场未能告知其风险,应担负其损失。哈尔滨商业大学一位副教授认为,大学生创业值得鼓励,但是事先一定要把各种风险估计充分,同时要学会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