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杨滨)“网站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用户退换货前必须先提出申请,申请通过后方可寄回货物” ——这些都是消费者网上交易时遇上的“霸王条款”。今天,网上交易保障中心(www.315online.com.cn)正式对外发布《网上交易十大常见霸王格式合同条款》,同时为消费者提供《网上交易防欺诈、防风险指引》等专项建议,提醒消费者需要警示的风险和交易过程中不利于消费者的交易规则。
截止到2009年2月底,网上交易保障中心3年时间共收到消费者举报信息2800余件,其中举报较集中的前5大领域依次是:网络游戏、数码通信、网上拍卖、网上支付、服装服饰网上交易。
针对网上购物中存在的问题,网上交易保障中心提醒消费者,在购买网站的商品之前,消费者首先需要验证卖方真实身份,对于陌生的网站第一次进行交易时除了需要仔细核实网址外,通过电话等其他第三方渠道核实也是必要的。
部分“霸王条款”
“每个用户都要对其用户名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全责”。
点评:该规定将一切基于用户账号引起的责任归于用户,其实网站系统安全也是导致用户账号信息泄露或被盗用的一个重要原因,故网站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如果订单的付款方式选择POS机刷卡,则该订单不能开具发票”。
点评:消费者购买商品后有权利索取,经营者也有义务向消费者提供相应的发票。网站的发票制度合理与否直接影响着用户能否顺利享受售后服务的权利。
“一个订单只接受一次退换”。
点评:该规定实则限制用户退换。除此之外还存在较多限制用户退换货等权利的规则,导致用户实际无法正常退换货。
“本站的全部责任,不论是合同、保证、侵权(包括过失)项下的还是其它的责任,均不超过您所购买的与该索赔有关的商品价值额”。
点评:依照法律有关规定,对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并无任何上限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