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司不久前终于尘埃落定,法官指出,随着大学生创业现象不断增多,如何规避风险值得深思。
大学生创业失败成被告
小朱和小王是绍兴某高校同学,曾合伙卖过体育用品,做过房屋中介,几年下来,两人除自己负担了大学期间的费用外,还增添了不少生活乐趣,锻炼了实践能力。
随着生意不断拓展,两位同学不满足原先的小打小闹了,觉得该“搞大点”,就想在学校里卖MP3、收音机等。而校友周某正好有进货渠道,3人一拍即合。
去年4月,两人正式开始代销电子产品,周某先后向他们提供了1.2万余元的货物。
但一年做下来,生意并不顺利,周某迟迟收不到货款,情急之下,今年5月,他将小朱和小王告到了法院。
创业不能仅凭一时激情
两名被告都是学法律的,但在庭审中,却拿不出足够的证据证明已付清了货款,而是一味抵赖。
双方争执焦点在于几份收货清单和收条。周某出示了有他们签名的单据,小朱称他已付清货款,这些单据不能作为欠款证据,只能作为货物数目确认单。但小王却承认确实欠周某货款。
法院审理后认为,此案其实事实非常简单明了,两名大学生应共同支付周某1.2万余元货款。
“这起案件提醒那些一味想创业的大学生,究竟该如何应对商业纠纷,又该如何减少此类纠纷。”法官表示,由于大学生缺乏社会经验,对一些生意上的相关手续并不是十分清楚,往往以感情代替规则,以主观判断代替理性思考,容易出现疏忽。更重要的是,没有收入来源的大学生,往往用家长的钱作为启动资金,而一旦投资失败,损失的承担者其实是家长。随着大学生创业不断增多,如何规避风险值得深思,首先一条就是要提高法律意识,保持清醒头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