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禁即入"、"非限即可",法律、法规未禁止的行业和领域向各类创业主体平等开放。为了推动全省创业就业工程,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出台《关于发挥工商职能作用 促进创业就业的实施意见》,多项措施成全创业就业者梦想。
放宽准入 激发创业活力
首先放宽了行业限制。根据"非禁即入"、"非限即可"的原则,法律、法规未禁止的行业和领域向各类创业主体平等开放。支持、引导非公有资本投资教育、科研、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领域;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金融业及国防科技工业领域;鼓励、支持、引导、规范个体私营企业从事商业批发与零售业、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交通运输与仓储业、旅游经营与服务业、房地产与餐饮业、居民服务业以及法律、会计、咨询信息业等第三产业,促进优化产业结构,增强经济活力,拓宽创业发展领域,缓解就业压力。此外,还放宽了出资登记、主体登记、名称核准、经营范围核定、场所登记、集团登记。
扶持发展 拓宽创业载体
支持公有制企业改制重组、做大做强。加大支持山西省企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力度,积极推动企业兼并重组。对于国家及省确定的重大投资项目,需要组建公司或者办理增资、改制登记的,实行专人专件办理,主动服务,提供指导。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当场办结;材料不齐全的,跟踪服务。支持个体、私营企业稳步发展。鼓励民间投资兴办企业,为其登记注册提供优质高效服务。鼓励、扶持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残疾人员、退役军人和返乡农民工创办个体工商户,开辟"绿色通道",优先为其办理注册登记;落实优惠政策,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类和证照类费用,扶持其创业就业。同时,支持服务业规模发展,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支持企业设立多级分支机构,支持做好小额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登记注册,支持民办文化、体育等经营单位办理登记注册。
拓展服务 增强创业动力
积极开展股权出质和出资登记工作。认真执行《股权出质登记办法》和《股权出资登记办法》,积极开展股权出质和出资登记,为创业者和中小企业提供新的融资担保渠道。积极开展动产抵押登记工作。经当事人书面协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可以将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进行抵押登记,以帮助企业盘活资产,增强发展动力。企业办理抵押登记由抵押人住所地的县(市、区)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也可到受委托的基层工商所办理。同时,积极实施商标战略等。
《实施意见》中,对创新机制、提高服务效能,和谐监管、优化创业环境等方面也做出了明确细致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