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1日获悉,南昌市下发了《南昌市全民创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从今年起,该市每年将拨款500万元,用于支持全民创业项目,符合条件的市民均可提出项目申请。
重点支持成长期小企业
据了解,全民创业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新办三年内(含三年)各类处于成长期的小企业,其中重点支持: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型小企业;出口交货值占企业销售总额60%以上的外向型小企业;吸纳自谋职业的转业军人、城镇退役士兵和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占企业职工总数30%以上的小企业;农业产业化及农副产品加工型小企业;社区服务型小企业等。
此外,专项资金还用于扶持全民创业服务平台建设,开展全民创业辅导、培训、宣传、推介等。
每个项目最多贴息20万元
专项资金的支持方式主要以贷款贴息为主,无偿资助为辅。申请专项资金的项目可选择其中一种支持方式,不得同时以两种方式申请专项资金。专项资金贷款贴息的额度,根据项目贷款额度及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确定。每个项目的贴息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贴息总额度最多不超过20万元。无偿资助的额度参照贴息额度执行。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取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专项资金不予重复支持。
申请资金须具备五大条件
申请专项资金的小企业必须同时具备五个条件:企业在南昌地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申报支持后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方向且具有较好发展前景;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诚实守信依法经营;依法足额纳税。
根据文件要求,项目单位获得专项资金资助后,对该项目必须单独核算,自觉接受辖区和市全民创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财政局的监管,发现弄虚作假、挪用挤占专项资金等违反财经纪律行为,将采取通报批评、暂停拨款、收回资金等措施;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