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不正当竞争法是市场经济的产物,有了市场才会有激烈的竞争,有了激烈的竞争才会出现不正当竞争,有了不正当竞争才需要有规范化的法律对它进行规范和调整。 创业者一旦步人市场,就会发现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
反不正当竞争法是市场经济的产物,有了市场才会有激烈的竞争,有了激烈的竞争才会出现不正当竞争,有了不正当竞争才需要有规范化的法律对它进行规范和调整。
创业者一旦步人市场,就会发现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人们的竞争意识,市场意识也正在逐步地加强和提高,但是正因为如此导致了激烈的市场竞争的同时,市场秩序也不可避免地出现了混乱。因此我国颁布了《反不正当竞争法》以期规范市场竞争行为,保护合法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反不正当竞争法,就是调整市场竞争关系、规范市场交易活动的法律准则,是规划市场经济关系的经济法律之一。它调整的对象主要是指我国境内从事市场交易活动,向市场提供商品或服务的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违背诚实信用的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损害或者可能损害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因此反不正当竞争法具有以下特点和原则。
(1)特点
①它是调整市场竞争关系的法律规范。
②它是规范市场经营行为的准则。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了市场竞争的基本原则,明确划清了不正当市场经营行为,为经营者指明了市场活动的准则和法律依据。
③它适用于我国境内的所有经营者。
(2)原则
①自愿、平等、公平原则
在市场上不论经营者经济性质,业务规模,营销范围有什么差别,都处于平等的地位。其之间所发生的商品交易行为不可违背商品所有者意志,强迫其进行交易。
②诚实、信用的原则
市场经营者开展任何经营活动,不可不讲诚实信用,甚至尔虞我诈,否则必然扰乱和破坏市场经济关系,阻碍经济发展也同时使双方的利益受到损害。
③遵守习惯和商业道德的原则
比如货真价实,老少无欺,买十赠一等交易规则、惯例和促销方式,这些习惯和道德,是商业在时间长河中积淀下来的人们共同认可、普遍接受、自觉遵循的实卖规则与经验,它们理所当然成为经营者的行为规则。
④政府、社会监督原则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一个特点就是政府、社会的监督。政府通过强有力的措施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为公平竞争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同时又发挥包括群众监督和新闻监督在内的社会监督,更进一步加强监督的力度、广度和深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