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页,关于策划与“忽悠”的相关内容不在少数,当然,大部份都是批评的声音。客观来讲,在很多策划人自己的心中,不管表面上承认也好,不承认也罢,策划与忽悠或多或少是可以划等号的。而在很多客户心中,把策划与忽悠直接划等号的恐怕就更多了,尤其是一些比较偏激而又恰恰深受其害的客户,把策划等同于忽悠就更不足为奇了。
策划,是为了达到企业经营战略或经营目的而进行的一系经营活动的过程,这个过程需要通过各种方式和手段,有效利用、整合各种资源,充分发挥工作人员的思想和智慧。这些工作,可以是企业内部自身进行的工作,自己进行策划运作,也可以是企业将工作进行外包,交由专业从业者或咨询公司来完成,并协助执行。
忽悠是东北话里的词,也就是骗人、哄人、蒙人,忽悠一词之所以出名和流行,主要是因为在赵本山的出名小品《卖拐》中起到了主题思想的作用,从此忽悠一词便从此开始风行全国。忽悠,其也是为了达到某种目的而采用的一种手段或方式。
由此可见,策划和忽悠有着相似的地方,但也有大的不同。不同的是:策划是大智慧,而忽悠只能是一种小聪明;相同的是:策划是一种方式和手段,忽悠也是。所以对于策划和忽悠的关系,也完全可以说,策划就是“忽悠”,但此“忽悠”绝非彼“忽悠”。
策划中的“忽悠”也是一种能力,一种水平,一种智慧,一种艺术,能“忽悠”成功,达到目的,就策划本身而言,就是成功的,“忽悠”也就是值得肯定的。
策划“忽悠”法则一:师出有名
“正义之师必胜”,古来无论是征战还是讨伐,都须首先找一个理由,战争檄文就是人心倾向的凝聚剂。同样,产品的推广,也必须要有一个让人们信服的理由,让广大民众接受的理由。2002年奥克斯发动空调价格大战的檄文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