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业内人士的分析,通信企业海外销售的回款周期,一般比国内的回款周期要长许多。因此,华为在海外市场要高速扩张,就需要大量的周转资金,这就对企业的现金流要求很高。
那么,华为是怎么解决这个资金瓶颈的呢?
特殊的应收账款融资
由于在金融风暴背景下业界对华为资金问题的关注,其使用的一种新型的融资模式,开始浮出水面。
这种融资模式,源自2004年华为与国家开发银行签订的一项协议。根据协议,国开行在未来5年,向华为提供合计100亿美元的融资额度。而这个融资额度,华为基本用来进行“应收账款融资”:华为将对客户的应收账款出售给银行,银行取得销售合同下的收款权,之后银行委托华为催收应收账款及利息,并按期归集后交付银行。同时,华为承诺,如果应收账款出现坏账风险,华为则从银行回购应收账款。
据公开信息,到2006年末为止,华为已经使用了100亿额度中的70亿。很显然,这种融资方式,不是普通意义上的“应收账款质押融资”,而是“应收账款转让”。虽然这两种模式都起到了把应收账款“提前变现”的作用,看上去无论选择哪种方式,对于融资方的融资作用都是一样的。但是,这两种方式对于融资方的利益却是不一样的。采取“应收账款转让”的方式,融资方可以获得多重“附加利益”。
利用应收账款转让获得“双重贷款”
如果按照“应收账款质押”的方式融资,华为仅仅就是将应收账款抵押给了国开行,并借此获得贷款。同时华为在国开行开设专用账号,客户的货款直接汇入该账号,用于还本付息。
而如果采取“应收账款转让”的方式融资,华为虽然从银行获得了融资,但它在报表上却不体现为债务,而是销售收入。这样做,一方面增加了现金资产,另一方面减少了负债,实际上就降低了企业的资产负债率。
根据华为财务报告,2006年其资产负债率为66%。如果不是采取“应收账款转让”,而是采取“应收账款质押”的方式,那么华为的资产负债率必然要高于这个数字。而资产负债率的降低,又有利于其通过“信用贷款”的方式,从其他银行再次获得融资。
因而,华为的融资逻辑就变成:转让应收账款获得一次融资→相对降低资产负债率→以相对低资产负债率获得银行二次融资。通过融资方式的这点小改变,即可达到二次融资的效果,进而促进其现金流的充沛。
除了二次融资效果之外,此举还为企业提供了合理避税的手段。一般而言,应收账款的转让并非足额转让,而是有一定的折扣。比如,1亿的应收账款,9000万转让出去,这就产生了1000万的损失。根据《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方法》相关规定,应收账款属于企业财产范围,其转让所发生的损失可以税前扣除。
因此,华为便可以利用与国开行间的应收账款转让行为,将应收账款转让的损失部分申报扣除应纳税所得。
从以上分析来看,“应收账款质押”与“应收账款转让”从表面上看似乎差别不大,但是给企业带来的利益却区别很大。看来这种模式值得大力推广。但是站在博弈的角度来说,对企业有利的地方,对银行来说就是潜在的风险。
站在银行的角度来说,应收账款转让给银行的方式,部分掩盖了企业的债务,影响了企业资产负债率的真实性,并进一步增加了信贷资金的中长期风险。一份国家相关部门对国开行的审计报告就认为,该行对华为的这种融资模式,风险高于普通融资模式,因而建议国开行在相关环节采取有效措施,降低风险。
以上信息透露出来的是,企业要复制华为这种融资模式,难度可能要增加不少。因为银行被提示相关风险后,再审批同类贷款应会更谨慎,对企业的信用要求可能也将提高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