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历时一年半的“达娃纠纷”再现新进展。8月30日,达能发表声明,将就河南新乡与辽宁沈阳两地中级法院对娃哈哈董事长宗庆后有关案件的判决结果,依司法程序分别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日前,河南新乡与辽宁沈阳两地中级法院,分别针对达能对娃哈哈与娃哈哈董事长宗庆后个人提出的有关同业竞争的诉讼案做出宣判,达能被判败诉。这是达能方面在“达娃”众多官司中,再次遭遇的告败结果。
达能在声明中表示,已于日前分别收到了新乡、沈阳两地中级法院关于达能关联公司诉宗庆后损害公司利益纠纷一案的判决书。达能称,“对两份判决书均驳回原告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的判决结果感到遗憾。”
达能强调,和许多类似的案件一样,两起案件的实质是:宗庆后在担任娃哈哈合资公司董事长期间,未经过合资公司董事会同意,同时在由其本人或亲属控股的60多家非合资企业任职董事或董事长,其利用职务之便、以损害合资企业为代价,为自己或亲属获取经济利益的行为,正是公司法明确规定的董事竞业禁止行为。
而对此判决书则并未予以支持。两地法院认为,证据显示,达能此前对娃哈哈非合资公司的举动已有所了解,且其生产的产品也不存在擅自使用“娃哈哈”商标并与“达娃”合资公司展开同业竞争的问题。因此判决宗庆后并未构成侵权。
据悉,这是自去年年末“达娃纠纷”正式进入了法律诉讼阶段后,达能在中国境内第七次获得败诉的结果。据了解目前除去双方在法国、意大利、美国、瑞典、英属维京群岛、美属萨摩亚境外等地的诉讼,在国内还有20多起类似的案件正在审理之中,今年6月,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曾做出达能董事侵权成立的判决。
据知情人士透露,目前双方已经启动多轮的谈判仍然还在继续,只是在达能退出的价格方面双方依然未能达成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