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谈判过程中,往往会碰到这样的事:对方提出要求,希望能同意,然而面对有损于己方利益的要求又必须拒绝,拒绝也是有礼仪要求的,那就是要采用一些巧妙而委婉的拒绝方式,设法不让对方或自己陷入紧张状态之中,使对方能比较痛快地接受这一信息。
拒绝的礼仪方式主要有:
1诱导否定
在对方提出问题之后,不马上正面回答,而是先讲一点理由,提出一些条件或反问一个问题,诱使对方自我否定,自动放弃原来提出的问题。如1972年5月美苏关于限制战略武器的四个协定刚刚签署,基辛格在莫斯科一家旅馆里向随行的美国记者团介绍情况,当他说到“苏联生产导弹的速度每年大约250枚”时,一位记者问:“我们呢?我们有多少潜艇导弹在配置分导式多弹头,有多少‘民兵’导弹在配置分导式多弹头?”基辛格回答说:“我不确切知道正在配置分导式多弹头的‘民兵’导弹有多少。至于潜艇,我的苦处是数目我是知道的,但我不知道是不是应该保密”。记者说:“不保密”。“不保密的吗?那你说是多少呢”?记者愣了一下,笑了。这就是用诱导的方法,诱使问者陷入了自我否定之中,解除了回答之难。
2肯定后转折
先肯定对方的说法,再转折一下,最后予以否定。肯定是手段,转折———否定是目的。先予肯定,可使对方在轻松的心理感受中,继续接受信息。尽管最终是转折了,但这样柔和地叙述反对意见,对方较易接受。在社交中,这种拒绝法是颇为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