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走访外国人时,需要严格遵守的礼仪规范,主要涉及以下六条:
1.有约在先。拜访外国人时,切勿未经约定便不邀而至。尽量避免前往其私人居所进行拜访。在约定的具体时间通常应当避开节日、假日、用餐时间、过早或过晚的时间,及其他一切对对方不方便的时间。
2.守时践约。这不只是为了讲究个人信用,提高办事效率,而且也是对交往对象尊重友好的表现。万一因故不能准时抵达,务必要及时通知对方,必要的话,还可将拜访另行改期。在这种情况下,一定要记住向对方郑重其事地道歉。
3.进行通报。进行拜访时,倘若抵达约定的地点后,未与拜访对象直接见面,或是对方没有派人员在此迎候,则在进入对方的办公室或私人居所的正门之前,有必要先向对方进行一下通报。
4.登门有礼。切忌不拘小节,失礼失仪。倘若主人一方不止一人之时,则对对方的问候与行礼,必须在先后顺序上合乎礼仪惯例。标准的做法有二:其一,是先尊后卑。其二,是由近而远。在此之后,在主人的引导下,进入指定的房间,切勿擅自闯入,在就座之时,要与主人同时入座。为了不失礼仪,在拜访外国友人之前,就随身携带一些备用的物品。主要是纸巾、擦鞋器、袜子与爽口液等,简称为“涉外拜访四必备”。入室后的“四除去”是指帽子、墨镜、手套和外套。
5.举止有方。在拜访外国友人时要注意自尊自爱,并且时刻以礼待人。
6.适可而止。在拜访他人时,一定要注意在对方的办公室或私人居所里停留的时间长度。在一般情况下,礼节性的拜访,尤其是初次登门拜访,应控制在一刻钟至半小时之内。最长的拜访,通常也不宜超过两个小时。有些重要的拜访,往往需由宾主双方提前议定拜访的时间和长度。在这种情况下,务必要严守约定,绝不单方面延长拜访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