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创始人在早期融资中仍然经常会犯一些有违直觉、危及自己所创办业务根基的重大错误。
有很多的创始人一开始出让太多股权给第一批投资人(天使及家庭理财室),这些人往往对快速发展的初创企业或风投融资模式没什么经验。
而这些创业公司通常都没有正规的期权池,尽管许多对自己的关键员工均有正式或非正式的授予期权的承诺。此外,董事会往往被持有太多股权的投资人把持,因此,他们向创始人提出的意见建议,往好了说是有局限的,往坏了说就是自私的。
一个成立刚刚 1 年尚未发布产品的初创企业,天使投资人就已经拿到 60% 股权,这种情况并不鲜见,3 个创始人总共才拿到 40%,而且还没有期权池。
尽管从产品、市场和团队的角度来看,这种公司仍可能吸引我们,但是我们知道在组织投资方面自己将会面临巨大挑战,在维持健康的财务报表、让公司保持发展、吸引力,以及未来融资等方面会面临极大困难。
敲响警钟
尽管没有明确标准,但是通常而言,我们希望 A 轮在完全稀释的基础上能拿到 20% 的股权。同时我们希望公司有一个相当大的期权池(15-25%)供未来分配给新员工,因为这个阶段公司仍在建设自己的核心团队,我们希望公司创始人和团队能拿到尽可能大的股权,这样在未来的融资轮次才能维持合适的所有权。
在创业初期提供资金的天使投资人以及家人朋友应该拥有一定的所有权,但 60%(甚至 40%)显然是不可能的。对于任何创始人来说,此类股权结构均应敲响各种各样的警钟。
假定 A 轮结束后投资者能拥有 20% 的股权,再留出 20% 的未分配期权池,创始人及团队再拿 40%,这样的话此轮过后早期投资者还有 20%。还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初创企业进行一轮大规模的 A 轮融资的话,可能会引入 2—3 家风险基金,则此轮分配的股权就可能会高达 40%。这种情况下,期权池和激励措施也不能压缩以维持创始人及团队适当水平的所有权,而留给早期投资者的股权就会更低了。
如果天使投资人有权参与未来融资轮次并试图借此防止其股权被稀释的话,问题会变得更加棘手。这些情况下,股权问题基本上就是无解了,再去找风投融资时创始人就会陷入无休止的会议协商当中,以便与天使投资人协商出一个妥协方案,重写其资本表。
尽管让天使投资人卖出全部或部分股份给新投资者可能有助于资本表的修正,但是把大部分早期投入卖给股东而非建设公司是永远都不会令人满意的。
当然,股权不平衡的过错并不能让天使投资人承担。从某种程度上来说,首先进行交易的创始人要么融资太多,要么出让股权太多而没有考虑到对未来融资的影响也难辞其咎。在大多数情况下,创业者尤其是初次创业者对融资的想法还是很幼稚的。虽然这不怪他们,但我们可以提出的疑问是,为什么要选择草率交易而不去寻求一些具备相关经验、这方面更在行的人的建议呢?
首次融资需审慎
要认真思考这些问题,你需要多少钱,找谁融资,你的投资者的回报是什么。尽管给你第一笔的人应该拿到回报,但也不能妨碍到你未来的融资。
也许你会认为来自我们这些做 A 轮投资的人的建议也一样有自己自私的考虑,但这的确是我们的肺腑之言,换别人也会这么说。
我们只是认为,在种子轮你应该尽量少融资,足够维持到下轮融资即可。明智地选择你的天使投资人,问问自己,下一轮融资时他们对你的帮助有多大,跟你的合作会怎样。我们也认为,天使投资人太多也不是好事。让他们知情,争取其认可下一轮的条款应尽可能简单,最好不需要你太多的时间。
最后,我们大体上认为在种子轮引入企业投资者或其风投公司是没有意义的,其意义负面要多余正面。
这些合作伙伴能带来的真正价值是通过成为好客户、好供应商或分销伙伴来实现的。将来引入一家或几家企业投资者甚至把企业卖给他们是有意义的,但在此之前,我们认为跟所有这些企业做生意会好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