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河北省石家庄市全民创业形势发展蒸蒸日上,百姓创家业、能人创企业、干部创事业的生动局面正在形成。
2011年石家庄市召开全民创业大会,明确提出要进一步优化创业环境,鼓励和支持有创业愿望的各类人员开展自主创业,大力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该市财政部门紧紧围绕这一总体部署,积极研究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把着力点放在扶持初始创业上,通过促进小额担保贷款落实,有效缓解自主创业者和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资金压力,支持和帮扶他们一步步发展壮大。
把握扶持重点。主要把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和妇女、大学毕业生等个体创业者作为小额担保贷款支持的重点对象。2011年该市共发放贷款5.407亿元,从分项看,个人贷款放贷3687笔,金额为3.707亿元;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放贷61家,金额为1.7亿元。全市放贷中,妇女贷款占放贷总数的40%,残疾人占2%,大学生自主创业占20%。
增加优惠条件。一是扩大放贷范围。取消户籍限制,只要贷款人在贷款到期时未达到退休年龄,经营地在石家庄市市区内,无论是否本市户口,均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二是提高贷款额度。将以下情况的小额担保贷款额度均提高了一倍:对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人员,贷款额度由原来的5万元提高到最高不超过10万元;属于合伙经营的实体,由原来的人均不超过5万元,总额度不超过20万元提高到人均贷款不超过10万元,总额度最高不超过40万元;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由原来的200万元提高到最高不超过400万元。
严格贴息审核。建立了小额贷款市本级贴息复核制度,每季末由各经办行将贴息数据报市担保中心进行初审,初审完成后报市财政部门,市财政部门复核无误后拨付银行,保证了贴息资金管理使用的安全。
提高放贷速度。为充分调动各经办银行放贷的积极性,2011年该市将经办银行由原来的4家增加到6家,增加营业网点15个,网点数达到24个。同时加大对各经办银行的考核力度,按放贷额度不高于3∶1的比例及时调整和注入担保金。缩短放贷程序,把由原来的社区、街道办、区就业局、担保中心、银行5部门经办,压缩为由担保中心与经办银行2部门联合办公,放贷过程做到“一次性受理、一次性考察,一次性放贷”,贷款人将所需资料按要求准备齐全后,进入受理程序,从受理到放贷10个工作日办结。
2011年,石家庄市共注入小额担保贷款担保金5443万元,放贷5.4亿元,是注入担保金的近10倍,直接扶持11509名下岗失业人员实现自主创业和再就业,间接带动了28893名下岗失业人员走上自主创业和再就业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