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提出,突破无形资产作价出资比例和范围,允许出资人以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字号作价出资,鼓励和支持专业技术人员成为公司股东或创办公司,从而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增长;突破经营范围核定模式,方便企业登记注册;突破设立外商投资企业时中方投资者只能是中方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的资格限制;突破农资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和连锁经营需要前置审批的政策界限,对农资企业在确定的经营区域范围内设立的分支机构和连锁经营门店,可不再办理相应的批准文件,持加盖总部印章的批准文件,在分支机构或连锁门店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突破中小企业年度检验制度,对诚信中小企业免予年度检验,减轻企业负担;突破企业登记信息查询的范围局限在公、检、法及律师事务所的规定,向社会公众提供企业登记信息查询服务,以信息引导创业;突破企业传统登记模式,对重点企业实行上门服务、跟踪服务,提供快速登记,方便其快速进入市场;突破农畜产品商标注册费用标准,从国家规定的2000元降至1600元,减轻企业负担;突破企业登记单一刻板的传统审批模式,成立省局企业登记审议委员会,依法依规变通解决企业登记注册中的疑难问题,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创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