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专利法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专利“三性”。 (1)新颖性 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
我国专利法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专利“三性”。
(1)新颖性
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2)创造性
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
(3)实用性
实用性是指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在工业上或者产业上获得应用。按照专利法的规定,实用性是指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这包括三个方面的含义:①能够产生积极的社会效果,是指该项发明或实用新型被实施后,不产生对社会的危害,不产生对人类生存、安全、环境的危害,不损害社会公共道德;
②能够产生积极的技术效果,指申请专利的发明或实用新型被实施后有利于促进科学技术的发展;
③能够产生积极的经济效果,指申请专利的发明或实用新型被实施后,能够给发明人或者专利权人或者国家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