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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警示:警惕节日促销陷阱

来源:   2011-11-13 15:56:17【 】             影响指数             


 
近日,太原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市民警惕节日促销陷阱。 春节将至,各商家纷纷推出打折、让利、返券等各种促销方式,以期赢得更多消费者。但有些经营者利用消费者大量采购年货...

近日,太原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市民警惕节日促销陷阱。 春节将至,各商家纷纷推出打折、让利、返券等各种促销方式,以期赢得更多消费者。但有些经营者利用消费者大量采购年货之际,通过虚假促销手段销售质次价高的商品或设置重重消费陷阱,诱导购物,引发了大量消费纠纷———打折、返券陷阱多。商场打折、返券愈演愈烈,但在高返券、低折扣背后的连环消费规则,让消费者不胜其烦。同时,满一定金额获得返券的优惠,通常只能在规定的时间、有限的商品范围内享受,而这些商品通常是不为人们所熟悉的“不透明商品”,往往质次高价。另外,一些商家打折专柜所标原价严重不实,所售商品质量无法保证,且多数没有修理、更换、退货的权利。 虚设大奖陷阱。一些游商采劝赠”礼金券、抽奖券等手段钓住消费者,然后胁迫消费者购物或将消费者引入循环消费的陷阱;有的则通过设置“购物送大奖”的方式,要求顾客购物达到一定金额,就能参加摇珠开奖、箱内摸奖、定期抽奖等活动,以循环不断的蝇头小利误导消费者进行循环滚动式消费。 “免费”服务陷阱。一些经营者将商品摆在社区、居民区,采取免费试用、免费看并免费讲座的所谓“免费”方式诱使消费者接受非免费服务项目或购买商品,如果所购买商品出现问题,消费者根本找不到相关经营者。 “消费储值”陷阱。所谓“消费储值”,即消费者购买一些公司的“消费储值”卡,成为持卡消费者,其消费达到一定数额时,可获得高额奖励。由于一些商家片面夸大“消费储值”的额外回报率,一些消费者将“消费储值”作为一种新的“投资”方式,引发了大量为获奖盲目消费、乱购物等非理性行为。此外,一些加盟商家为了获取更大的利益,往往会趁机暗抬商品或服务价格,如果支付资金发生困难时,将不兑现承诺,消费者的“投资”将难以收回。还有个别商家利用“消费储值”非法敛财,达到目的后卷款潜逃。 餐饮消费陷阱。一些饭店、酒家将部分菜式降低价格,同时提高其它菜式的价格;有的在菜谱上标示低价,结算时以高价计账;有的收费时采取不合理的四舍五入法,将角部分直接四舍五入为元。 上述促销陷阱不仅在一些大型超市、商尝酒店存在,而且有向城乡结合部、社区、农村蔓延的趋势,极易对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不强的农村消费者和老年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构成侵害。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太原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提醒消费者注意:一定要树立理性消费的观念。对商场或服务场所的打折、返券、有奖销售、“消费储值”等促销活动,消费者要保持理性心态,详细了解“游戏规则”,货比三家,根据需要理性消费。对经营者的“白送”要谨慎对待,消费前要详细询问相关内容,不要贪图小便宜,要制定好自己的消费计划,提高消费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要慎重选择消费场所。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应到证照齐全、有经营资格、信誉良好的场所,不要贪图便宜,在无证照、证照不全或者流动摊位上消费。 要认真查验商品包装和标识。商品应有检验合格证明、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家名称和地址。限期使用的商品,应有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失效日期。对打折销售的商品要详细了解其售后服务情况。 要索娶核对发票或购物凭证。消费者在购买或接受服务后,要索取发票或购物凭证,并认真核对消费数量、单价及品质。 及时有效投诉,依法维护权益。节日期间消费时,如权益受到侵害,消费者要保存好相关证据,及时同经营者协商,或拨打工商部门的“12315”申诉举报电话,同时可向其他部门反映或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 FaG3158创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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