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以特许经营、加盟连锁为主要手段,建立全国经销渠道的招商经济在我国发展迅速,为众多创业者提供一个新的创业选择。然而,加盟连锁并非是“摇钱树”,如果不仔细对加盟商详细调查了解,对市场进行周密分析,加盟连锁对一些人来说,很可能是场噩梦。如何避免风险,绕过陷阱,恐怕是入行前首先要修的一门功课。
加盟店经营不下去
保证金要不回
日前,南昌的甘先生向本报投诉,他于2008年5月加盟了长沙的“阿熊饮品”,在南昌开了一个小饮品店,花了1.58万元加盟费,又花了1.5万元买设备,花1.4万元向公司进货,还缴了5000元质量保证金。这笔保证金约定是不能改变饮品的口味,并约定如果不做饮品了,可以退还。甘先生又花了1万元装修门店后,饮品店开业了。但在开业5个月后,因经营不善,无法维持下去了,饮品店只得关门。甘先生于是向“阿熊饮品”索要5000元的质量保证金,结果打电话30余次,对方每次都说退,却一直拖着不退。甘先生说:“当时加盟‘阿熊饮品’时,‘阿熊饮品’的工作人员说每天营业额可以达到1600元至1800元,半年多就可收回成本,可是自己开店后每天只有200至300元营业额,最高的一天才400元。我花了6万元就是这样一个结果,现在不做了,质量保证金都要不回来。”
记者电话采访了“阿熊饮品”的负责人熊先生,熊先生说,他们之所以不退甘某的质量保证金,是因为他只在公司进了一批货,后来就改进其他公司的货了,所以这个质量保证金是不退的。但是甘先生说:“我的确只进了一批货,因为生意不好,有些货到关门不做时还没卖完。我花了那么贵的加盟费,还有什么必要从别的地方进货呢?我从未在任何地方进过货,公司现在这样信口雌黄,就是想赖掉那笔质量保证金。”甘先生现在很后悔当时加盟的一时冲动,6万元积蓄打了水漂。
异地加盟维权困难
目前,像甘先生这样的加盟者很多。打开网络搜索“加盟招商”4字,就会发现加盟招商的商品从服装鞋帽到烧饼烤鸭,从床上用品到烟花爆竹,甚至液化气站到美容排毒等等,应有尽有。加盟商的招商宣传都是成本极低、利润极高,“千元投资,日赚3000”、“白手起家,年赚100万”,这样的宣传让很多人心动。前两年在长沙蔡锷路昙花一现的“加盟烧饼店”还让人记忆犹新。一年时间内,蔡锷路上五六家名称不一但内容相同的烧饼店相继开业:“武大郎烧饼”、“土掉渣烧饼”等,不少人还曾在开业的前几天排队买过烧饼。但在开业后不到两个月,这些店子就都关门歇业了。
记者也接到一些加盟被骗的投诉,许多人反映加盟生产某些塑料制品,加盟商许诺低成本,还回收产品,但最后却对产品挑尽毛病,根本不回收产品,自己花了加盟费不算,货款也白白损失了,最后大家来找加盟商时,却发现加盟商已经卷款走人了。去年,有几十名外地人到报社反映,加盟长沙某个营销策划公司做一些小家电及休闲用品,最后不仅加盟前许诺的多种产品根本没有货,而且大多数的产品都是三无产品,进的商品根本卖不出去。他们要求公司退货及退还加盟费,却遭到拒绝。
目前,创业者加盟经营多为异地加盟,一旦权利受损要维权,很是费时费力。很多连锁加盟的合同都约定加盟商所在地法院作为纠纷解决的法院,但一旦纠纷发生后,加盟者将面临异地诉讼不便、诉讼成本高、执行难度大等诸多困难。有些加盟商利用加盟者这一劣势,拖延诉讼、拒不调解,最终人去楼空。
加盟经营要多长几个心眼
面对良莠不齐的加盟商,怎么样避免风险,绕过陷阱,有市场营销经验的人士指出,首先加盟者要判断特许加盟企业的实力,中小投资者投资加盟店不仅需要胆识和眼光,还必须花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做好加盟前的调查工作。一般情况下,加盟双方会相互考察,如果加盟商不注重考察加盟者的基本情况、盈利能力等,说明其并不是真正的特许经营,加盟者就应该格外小心谨慎。
选择加盟商时,尽量选择知名度高、信誉好的连锁品牌,在签订合同时不要轻信和盲从对方的宣传。必要的时候,还可以聘请律师对签约的合同把关。特许经营合同是加盟商与加盟者之间法律协议,是双方之间权利与义务的约定,与一般合同有所区别的是加盟商会在合同中规定一些强制性条款,对这些条款,加盟者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但加盟者不能因此就放松对特许经营合同的审查,因为有许多加盟商利用合同设置陷阱,加盟者应小心。对商品的质量标准、退换货的时间、后续服务等等一系列问题,都要考虑写进合同中去,只有合同签到位了,进一步维权才有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