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致富的愿望、发展的能力,就是缺乏资金——这个原因过去让许多农村妇女走不出贫困。持续开展11年、总额逾10亿元的“妇”字号扶贫贷款,帮助福建省30多万户贫困、低收入妇女圆了增收脱贫梦。如今,更多农村贫困妇女渴望得到创业扶贫贷款。
“‘妇’字号扶贫贷款救了我家,富了我家”
福建省南平市炉下镇养猪“女状元”林秋凤,在她的养殖场里存栏生猪有200多头。按最新市场行情估算,纯利在5万元以上。然而8年前的林秋凤一贫如洗,“是‘妇’字号扶贫贷款救了我家,富了我家。”说起眼下的变化,林秋凤激动落泪。
林秋凤所说的“妇”字号扶贫贷款就是福建省妇联配合省财政、省扶贫办、金融等部门实施的小额信贷政策。
8年前,林秋凤的丈夫突遭车祸致残,林秋凤把准备买柑橘苗、小猪苗的6000多元积蓄都拿出来给丈夫治病,原本就不富裕的家变得贫困如洗。这时,福建省妇联小额信贷政策的“及时雨”来了,林秋凤和其他4位贫困妇女以五户联保方式每人申请了3000元贷款。
利用这笔资金,林秋凤买来7头母猪,当年就获利5700元。第二年,扩大猪舍面积,增加数十头小猪苗,到年底获利超万元。林秋凤满怀感激地说:“‘妇’字号扶贫贷款是真扶贫,扶真贫。”
福建省妇联介绍,1997年省妇联从省财政争取到300万元扶贫周转金开始,到与金融部门开展小额贴息贷款、“巾帼创业贷款”等农村贫困妇女扶贫工作,截至目前已发放扶贫贷款累计达10.59亿元,帮助全省30多万贫困、低收入妇女户均增收1000至3000元。
近两年来,为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效益,福建各级妇联组织创新出小额信贷资金使用模式。福建省妇联妇女发展部负责人游翠英告诉记者,成效最可观的是“女能人+信贷户的帮带型”模式。去年,建宁县里心镇里心村女企业家王凤兰带领该村11名贫困妇女,利用小额信贷,从事莲子收购、加工和销售,帮助她们每人年增收5000多元。
资金短缺仍是贫困妇女创业扶贫的“拦路虎”
目前,农村妇女扶贫在全国各地都已铺开,贫困妇女创业扶贫工作进一步实施也面临着诸多“拦路虎”,其中资金短缺是最大的困难,它阻截了农村妇女通向脱贫致富之路。
游翠英说,首要难题是,农村妇女的扶贫资金总量依然不足,难以满足贫困妇女不断增长的发展生产需要。就福建而言,全省人均纯收入低于1000元的农民有75万人,在1000元到1100元之间的有15万人,女性占了一大半。由于各种原因,贫困妇女在经济、教育、健康资源和发展机会方面,远远落后于男性,而她们中大多数人都有强烈的发展生产愿望,急需资金。
一些农村低收入妇女反映,每户3000元到5000元的“妇”字号扶贫贷款不仅额度小,而且贷款时间短,不利于发展中长期农产业项目。
按政策规定,小额贴息贷款时间为1年,但由于农业生产周期较长,大部分项目见效周期在1年以上,有的3年以上。王凤兰说,柑橘、毛竹、杨梅等就属周期较长的项目,也是南方山区农村的经济“命根子”,但现有的政策让不少贫困户在这些“挣钱”项目面前只能“望梅止渴”。
由于农村贫困妇女“无钱又无地位”,一些地方的金融机构发放贷款的积极性不高,还有个别地方农信社在发放贷款时往往要求整笔资金一次性贷走,扶贫信贷对象都是贫困低收入户,根本无力一次性贷走大笔资金。
“这个时候,地方妇联干部为帮助贫困妇女发展生产,只得以自己的工资作担保,统一贷出资金,再发放到贫困妇女手中,这无形中就增大了基层妇联干部承担的风险和责任。”游翠英说。
农村妇女脱贫仍需政府加大资金扶持
福建农林大学农村发展研究所所长朱朝枝教授认为,构建和谐社会,离不开城乡协调发展;实现小康社会的目标,重点在农村,难点也在农村,最大的难点是农村贫困妇女。
“如何让更多的农村贫困妇女得到更有力的创业扶贫,通过提高她们的经济地位,进而改善她们的社会地位,促进和谐小康社会建设,这仍需各级地方政府在筹集信贷资金和出台政策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朱朝枝说。
首先,加快推进金融支农政策执行,允许农村地区新银行准入试点,鼓励设立股份制村镇银行和农村企业自愿发起设立农村资金互助社等。
其次,国家及地方政府出台政策,设立农村小额信贷风险基金,对于少数因灾而无力还贷的农民给予债务减免;有关小额贷款中的担保、贷款额度、贷款期限等出台配套政策,解决贫困妇女贷款担保问题,发展中长期项目问题等。
游翠英建议,随着新农村建设的推进,省级财政预算投入农村的资金比例将逐步提高,地方政府也应同步增加“妇”字号扶贫资金的比例。此外,地方政府部门还应千方百计调动慈善、企业等社会各界力量支持农村妇女脱贫致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