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江西自2006年6月启动选拔招募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简称“三支一扶”),每批志愿服务2周年。从2006年起连续5年招募1万名大学生,在2006年中招募选拔了736名高校毕业生,当年8月底全部下派,受到了农村基层和人民群众的普遍欢迎。2006年12月,“三支一扶”作为一项重要的解决民生问题的措施,被省委、省政府列入《关于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认真解决群众当前最关心的若干问题,大力促进社会和谐的意见》中。
为更好地推动“三支一扶”工作向纵深发展,鼓励大学生扎根基层,“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的第一年,生活、交通补贴分别为700元、100元,合计800元,资金来源按30%、70%的比例由省财政和所在县(市、区)分担。在志愿服务的第二年,则将生活补贴由每月的700元提高到900元,加上每月100元交通补贴,使每人每月的补贴标准达到1000元。同时,考虑到县级财政普遍困难,提高补贴标准部分所需资金全部由省财政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