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立春,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学博士 “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而烈火“燎原”往往是从“星星之火”而起。在目前的经济和政策环境下,扶持创业初期的小企业发展,对于鼓励就业、新兴行业发展、未来的经济转型的意义很大。相对于业务较为传统的小企业,创业型小企业的技术性、专业性与创新性相对比较高,部分还可能会有股权投资介入。不过,这部分投资的广度、深度仍远不能满足企业股权融资需求,而作为中国金融绝对主力的贷款融资更应对这些企业的发展提供更多支持。 目前对创业小企业如果其技术性比较高,则会吸引VC、风险基金这种形式介入,虽然风险性很大,但成功后的回报也很大。对股权投资来说,对于企业今后的发展和壮大都是具有积极意义的,应继续鼓励引导支持这些股权投资基金的健康有序发展。 从小企业的整体规模以及相对比例来看,目前银行体系中关于小企业的贷款规模比例相对较低。而创新性、新兴企业贷款的需求程度却非常强烈,相对于其他企业的贷款需求应该也是最强的。但从银行贷款的性质上看,对于创业型企业在银行贷款商业性融资功能方面所体现的政策有些不足。 银行这种间接融资平台首先要达到收益和风险的匹配。我国目前的贷款利率浮动空间并不是很大,在这种浮动领域中对于创业型企业的风险很大,因此利率无法弥补所对应的风险,这就决定了创新小企业贷款背后需要有隐形担保和一些支持。依照目前创新小企业发展的情况看,政府以及一些机构可以搭建一个平台加上隐形担保的理念,形成创新性的放贷形式。 创新放贷,第一层意思可以理解为加大创新小企业贷款的额度;第二层就是创新金融,比如对创新小企业的创新型融资,在审批时间、担保、利率以及机制设计都可以得到新的突破。创新放贷可以作为一个金融创新的突破口,对目前银行贷款比较粗放的现状是一种改进。 关于改善创新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多家银行已经表示出将对创新小企业业务方面进行更加有力的扶持制度。如招商银行(600036,股吧)行长马蔚华表示,2012年招商银行主要投放企业类型为科技型和具有成长性的企业。交通银行也表示,2012年将继续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继续完善机制建设,促进小微企业贷款健康发展。希望下一步这种创新融资支持越来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