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一些理财产品投资风险过大的问题,相关监管部门已出台相应措施予以引导。保监会发布近日通知,从2009年3月15日起,保险公司委托银行代理销售投连险的,应严格限制在银行理财中心和理财专柜销售,不得通过银行储蓄柜台销售。投连险销售人员必须拥有投连险资格证书,且应至少拥有1年寿险销售经验,且无不良销售记录,方可进行连险销售。
另外专家认为,经济不景气理财很有必要,因为现金类资产的实际收益率接近于零,随着时间推移其购买力在不断下降;市民要积极在危机中寻找理财机遇,建议此时采取保守策略,“稳字当头”。
市民首先要做好自己的资产配置,“不要把所有鸡蛋放在同一个篮子里”,储蓄存款、保险产品等可成为“理财篮子”的底部。其次,市民要增强风险意识,选择有资格的机构购买理财产品,看清相关合同条款,根据购买能力进行理财。第三,要对新型理财产品的期限、费用、风险情况、客户的权益与义务作全面详细的了解,有效保障好自己的利益。
金融机构作为占有优势的卖方,则要不断提高产品设计能力,推出适合当前需求的理财产品,更好地保障投资者的收益。同时,理财产品应提供更为人性化的产品说明,如境外的一些理财产品,在产品说明的封面上醒目地写上“本产品属于投资契约,投资者对相关术语、条款不明白,建议咨询专业人士”,积极履行卖方提醒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