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2日从共青团陕西省委获悉,2012年起,陕西省将在全省各县全面开展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工作,每年评定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1万个,发放小额信用贷款3亿元,扶持农村青年创业。
据介绍,各级团组织、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涉农金融机构,将共建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系统,对农村青年开展信用评定,确定信用示范户等级,共同授予“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称号,并以此作为农村青年向涉农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重要依据。
对于团组织提供的有融资需求的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涉农金融机构将在贷款期限、额度和利率等方面给予最高优惠政策。创业青年可用本人或其亲友的房屋、土地、汽车、机器设备(有购置发票)或有价证券,作为抵(质)押品进行担保,还可以用商标、专利、股权、产权等进行权利质押担保。